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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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宋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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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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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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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576,700,4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30.20%。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持续发展,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有利条件不断积累增多,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6.9%,增速与上半年持平,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6.8%,连续9个季度运行在6.7-6.9%的区间,保持中高速增长。工业生产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配合去杠杆、紧货币,全年经济运行呈“前高后稳”的格局。公司紧紧围绕能源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能源战略方针,坚定落实“创新突破年”工作部署,以“双创新”为引擎,加强宏观形势和市场走势的研判,坚持贯彻绿色发展,以动态管理应对市场变化,稳步推进各项目建设。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8,397,169.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035,922.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395,402.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3.58%。
一、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各经营板块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板块
在环保政策支持下,国内天然气产业改革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需求持续高涨。2017年1-9月,全国LNG产量同比增长34.6%,LNG市场供应量与价格呈现双增长态势,进口LNG供应量在低成本利好下大幅增长38%。公司天然气板块面对行业供需发展新形势,积极推进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通过打造贸、产、销的新型运营结构,提升板块盈利能力。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LNG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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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吉木乃工厂设备运行稳定,产量稳步提升;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期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截止报告期末已成功接卸5船进口LNG,国际贸易外购气销售量逐步增加。天然气板块前三季度销量同比增长21.73%,其中外购气销量同比增长154.25%。
(二)煤化工板块
2017年前三季度,国内煤化工产品市场整体呈上扬态势,主要产品甲醇在2016年末因原油上涨、成本走高及供需面支撑因素将市场价格推至上年内最高点,使2017年初甲醇市场处于一个较高的基数,市场价格整体高于上年。尤其是八月份表现明显,受资金面以及相关产品期货带动,导致国内甲醇市场持续震荡走高;而后随着国内多套甲醇装置检修,内地供应大幅减少,加之国际装置意外停车增多,供应面的减少对市场上涨起了关键作用,在整体供应格局偏紧的形势下,甲醇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上行的态势。第三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气温高等不利条件, 在装置连续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完成气化炉炉蓖驱动轴拆卸技改,使驱动轴拆卸过程变得简单、省时、省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完成合成A/B系列仪表伴热冷凝液回收技改,可实现冷凝液回收,避免就地排放造成浪费。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了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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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2月份哈密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影响(详见公司2017-010号公告),报告期内,甲醇、LNG、副产品产销量合计同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一季度产量降幅明显。公司积极吸取经验教训,迅速组织恢复生产,三季度单季产品合计产、销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7%和3.63%。同时化工销售公司紧密结合区域销售的实际,适时调整目标市场,前三季度累计销售各类产品共计97.78万吨。
(三)煤炭板块
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煤炭价格在合理空间小幅波动,行业经济效益稳步回升,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我国煤炭生产供应格局逐渐发生了变化,煤炭生产越来越向少数产煤省区集中,全国煤炭供应保障压力增大。公司统筹安排各个采区的生产,重点做好矿区原煤开采及销售工作,提前做好采煤机投运、破碎站改造相关工作,提高出块率及混煤生产量,对内保障哈密新能源公司和清洁炼化的煤炭供应,对外持续加大库存煤及回售提质煤的销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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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炭产、销量均不含公司自用煤量。
报告期内,矿业公司积极开拓市场,紧抓市场行情,与多家电厂、冶炼、型煤企业形成有效销售。因煤焦油市场转暖,周边兰炭企业逐步提升产能。公司紧抓时机部署生产,适时调整产品价格,积极扩展销售区域。兰渝铁路9月29日全线开通运营,为广汇煤炭“疆煤入渝”拉开了新篇章。兰渝铁路全线开通后,公司发往川渝方向的煤炭较之前缩短运距600余公里,大幅缩减铁路运输成本并提高发运效率。前三季度煤炭产、销量同比增长128.51%和236.59%,其中铁销量同比增长302.48%。
其他事项
1.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试生产)
报告期内炭化Ⅱ系列小粒煤改造已全部完成,正在单炉调试及性能测试,炭化Ⅲ系列正在调试过程中。干馏、加氢循环水、喷淋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调试过程中。
2.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试生产)
2017年6月18日,硫化工项目开始试车;7月10日,二甲基二硫装置成功产出纯度99.74%的合格二甲基二硫(DMDS)产品,二甲基二硫装置全流程打通,正式进入试运营阶段(详见公司2017-050号公告)。目前硫化氢合成装置系统平均产气量322.4Nm3/h,平均负荷50.3%。截止9月28日,二甲基二硫累计产量56吨,纯度>99.5%。根据环保“三同时”要求,已向生化污水池内投加生化所需污泥,开始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细菌培养工作。
3.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截至报告日,已完成:兰新铁路接轨车站红柳河站的站改工程、全线路基桥涵和房屋建筑等土建工程、全线钢轨铺设工程、四电工程通信信号专业主体设备安装、电力10kV贯通线主体设备安装、牵引站供电工程。已达到全线运行内燃工程列车条件。
红淖铁路检测工作目前已完成红柳河至恰干12个区间,12个车站。哈密工务段对红淖铁路的线路检查工作已进行至恰干至淖毛湖间的8个车站的站线、道岔检测。
4.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二期、三期)
项目二期工程16万方储罐项目完成外罐升顶前环梁浇筑、抗压圈焊接和完成储罐升顶;三期工程16万方储罐已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文和环保批文。
5.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报告期内该区块仍主要处于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目前现场天然气生产井19口,平均日产气150万方。2017年前三季度,生产输送天然气3.59亿方。
6.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试生产)
报告期内完成干馏系统蒸汽冷凝水回收装置技改,新增荒煤气旋风除尘设施正在进行安装。锅炉灰加湿外排设施按计划正在进行施工。焦油渣处理设施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产品罐区已部分投入使用。加氢系统正在进行氢气气密性试验。
7.中化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单位继续与山西省化工设计院合作推广转式辐射床热解干馏技术,目前已基本确定孝义200万吨煤热解技术方案,配合环评工作继续推进,同时相关技术协议参数正在商讨,准备签署技术协议。
8.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阿拉安道南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及林业占用的函》等34项国家及自治区级相关前期项目审核的批复文件。配套供水工程目前正常开展枢纽水库下闸蓄水及农业灌溉工作。
9.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申请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2017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731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详见公司2017-054、057、066号公告)
10.配股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4日、2017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7196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2017-054、058、059、060、065、072号公告)
11.公司债
201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68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15广汇01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36081.SH)于2015年12月8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5.2亿元,票面利率6.0%。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完成本次核准总额为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工作,其中:17广汇01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3149.SH)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发行,规模6亿元,票面利率7.5%;17广汇02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3290.SH)于2017年9月8日完成发行,规模4亿元,票面利率7.5%;17广汇03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3331.SH)于2017年10月13日完成发行,规模4.8亿元,票面利率7.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东升
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李丙学、刘常进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本源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林发现、胡劲松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宋东升代为出席会议;董事王建军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韩士发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伟民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马凤云代为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7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逐条对照,公司“11广汇01”公司债于2017年11月3日到期兑付完毕后,公司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公司拟申请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对象均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债券特殊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等特殊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债券的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和转让场所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偿债保证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董事会决策权限内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关于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上述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每期规模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董事会决策权限内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7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17-07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
●投资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清洁炼化进行增资,增资方式为本公司对清洁炼化的140,000万元债权,转为对清洁炼化的股权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清洁炼化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变更为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75%变更为92.5%,清洁炼化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投资属于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推动清洁炼化持续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资金稳定流转,实现稳定经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清洁炼化进行增资,增资方式为本公司对清洁炼化的140,000万元债权,转为对清洁炼化的股权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清洁炼化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变更为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75%变更为92.5%,清洁炼化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对清洁炼化增资总额为14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1,132,627,440.27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属于董事会的对外投资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清洁炼化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自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057746161Y
经营范围: 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清洁炼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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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增资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和产业机构布局,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稳定发展和不发生系统性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清洁炼化的发展,对其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后,清洁炼化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清洁炼化增资前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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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清洁炼化实施以债转股增加其注册资本,可有效改善其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其后续经营性融资,提升在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清洁炼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子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加大工艺创新和新产品研发速度,不断推动其经营业绩良性发展,全面降低其经营和市场风险,提升经营状况,以此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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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炭产、销量不含公司自用煤量。
二、简要说明:
2017年第三季度国民经济稳中向好态势优于预期,宏观经济政策坚持供给侧结构改革,配合去杠杆、紧货币,维持全年经济运行呈“前高后稳”的格局。公司坚定落实“创新突破年”工作部署,加强宏观形势和市场走势的研判,以动态管理应对市场变化,稳步推进各项目运行。
本季度,公司LNG、甲醇、煤炭等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大致情况如下:
1.天然气产品:第三季度,因吉木乃LNG工厂7月份设备检修原因,LNG总产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下降比例为4.19%;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期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国际贸易外购气销售量逐步增加,LNG销量同比增长44.01%。
2.煤化工产品:第三季度,哈密新能源工厂装置稳产,甲醇产、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煤化工副产品全产全销,产、销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13.73%、17.38%。
3.煤炭产品:国内煤焦油市场转暖,煤炭需求量增加,第三季度,公司煤炭产、销量(不含公司自用煤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4.59%、407.24%。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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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1-3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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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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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