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1.3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淑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及银行借款增加,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了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导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导致期末余额减少。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收到了2,460万元客户交付的承兑汇票,导致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增加。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公司燃气接驳业务和燃气具销售业务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公司承接业务量增加,项目保证金等往来款增加,导致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

存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气代煤”等施工工程项目增加,材料采购增加,且部分工程项目暂未完工,导致期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其他流动资产核算的理财产品到期,导致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减少。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募投项目及“气代煤”等工程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导致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的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按10年摊销计入营业收入,公司自2016年度起,对在河北省境内提供的供热工程配套建设收入分3年均匀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适用所得税税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内因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另外,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导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预付2,245万元不动产款项,导致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增加。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新增短期银行借款导致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增加。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导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由于施工工程项目增加,材料采购量大幅增加,部分材料款和设备款尚未支付,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上期职工工资在实际发放时计提,本报告期实行工资预提,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由于利润增长,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另外公司对河北省境内燃气接驳收入分三年均匀计入所得税应税收入,未计入当期所得税应税收入的部分按适用所得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15年、2016年确认的燃气接驳收入未计入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于本报告期部分计入所得税应税收入,使应交所得税增加,从而导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增加。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气代煤”等工程施工项目增加,入围供应商增多,导致履约保证金增加。

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新增长期银行借款,导致期末长期借款余额增加。

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了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收到的补助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款项时确认为“递延收益”,从而导致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增加。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售气量和燃气接驳业务量以及燃气具销售量的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由于业务量的增长,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也出现增长。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了营业税,导致本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气代煤”工程的推进与实施,客服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水平上调导致人工费用增加;此外,上期职工工资在实际发放时计提,本报告期实行工资预提,亦导致本期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水平的上调导致人工费用增加;同时,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导致费用增加;此外,上期职工工资在实际发放时计提,本报告期实行工资预提,亦导致本期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收到到期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所得税也比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因募投项目及“气代煤”等工程项目的推进与实施使得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了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1、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相关方案,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76号),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76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并于同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2、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76号),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8月4日披露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76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并于同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3、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5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二、经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员工符智伟已经辞职,根据《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符智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转让给王东海,王东海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海

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3、《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4、《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自 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审批程序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第二章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以及《通知》第三章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规定,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关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概述

2016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逐项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方案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自发布至今,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10月23日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定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啸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白恒飞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10月22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时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5670030

联系传真:010-85670030

联系邮箱:baichuandsh @163.com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百川能源东北亚天然气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百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30,000 万元,占投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布局,延伸产业链,探索实施建设LNG接收码头,拟以全资子公司廊坊百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为投资主体,与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管工业”)共同投资设立百川能源东北亚天然气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清洁能源占新设公司股权比例的60%,为控股股东;钢管工业占新设公司股权比例的4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清洁能源介绍

1、公司名称:廊坊百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地址:永清县永清镇武隆路西侧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8日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开发、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技术转让、清洁能源项目策划、咨询和管理。(法律、法规禁限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振伟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镇茨山村

5、成立日期:1993年09月28日

6、经营范围:钢管生产、销售;钢结构制作,钢管防腐加工,机械加工;带钢、冷弯型钢、板材、下角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底,钢管工业的资产总额210,753万元,资产净额108,240万元;营业收入104,366万元,净利润7,059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百川能源东北亚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四)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五)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经营LNG接收站(包括接收、储存、运输并重新气化LNG)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服务以及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和货物装卸的港口经营;对能源类行业和城市公用事业进行投资;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六)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主要为公司LNG中下游产业布局业务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实现中游建设LNG接收站、下游建设加注站和城市管网的全价值链发展模式,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力。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未来经营情况受到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提高管理能力水平,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3、《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4、《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7-11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0月19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内容如下:

百川资管于2017年10月1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1%。本次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8日,质押期限为729天,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截至本公告日,百川资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5,063,2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94 %。本次质押完成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4,7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3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87%。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的目的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百川资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 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 票、部分购回或场外偿还,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