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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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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于2017年10月23日起,对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53),并对《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E类基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平台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20%/年。

三、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四、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与分配

C类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

五、注册登记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六、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七、投票权

由于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E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折算后的面值为100元,本基金在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案和表决等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基金总份额时,每100份A类或C类基金份额等同于1份E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有权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0,05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9月18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6%,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同意的份额为1,000,059,000.00份,占出席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弃权的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达到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10月19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0月19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4%降低至0.3%。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调整费率的具体时间,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等,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调整后费率的执行

自2017年10月19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即2017年10月19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7年10月18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修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管理费率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将据此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自2017年10月19日起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公  证  书

(2017)沪东证经字第29225号

申请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于进

委托代理人:李剑峰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七年九月六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九月十五日在有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唐宋飞于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陈晨的监督下,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监督员李含楚、李剑峰进行计票。截至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000,059,000.00份,占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权益登记日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000,098,720.89份的99.99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修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000,059,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集的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修改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相应程序,本公证书后所附的《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统计表》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

上 海 市 东 方 公 证 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