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的自有资金作为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宁波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8 月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2017 年10月 19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宁波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产业基金已于近日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宁海智能汽车小镇基础设施PPP产业基金(契约式)
管理人名称:宁波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X0300
备案日期:2017年10 月16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进入公示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19日,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的预成交结果公示》(网址http://www.nbzfcg.cn/project/Notice_view.aspx?Id=69720),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确定我公司为“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预成交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PPP合作总投资(不含建设融资利息)195,471.11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宁海县水利局。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本项目合作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15年。
4、2016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9.15%,若公司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公示期,公示期内将保留第三方异议的权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业主方将会依据相应程序,对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因此,在取得最终的中标通知书之前,我公司仅为中标候选人,仍可能存在未中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