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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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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Paul Xiaoming Le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启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连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年8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51号)之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2017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31日停牌;2017年9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7日复牌;2017年9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会议审核意见之回复》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0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平、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宋昆冈、董事林海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1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13:00时在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江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