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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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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李有财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34%、14.53%、12.39%和12.3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66%的股份,上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依据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约得)。

李有财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1,23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0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股份质押期限自2017年10月17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62,09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4%;其中本次质押1,2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2%;李有财先生累计质押1,2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2%,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1.1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