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 公司负责人何若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大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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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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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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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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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项目实施进展
(1)发行概况:2017年7月1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9,634.3610万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价格为 9.0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75亿元、净额 8.60亿元。最终认购对象为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名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
(2)专户存储:2017年7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非公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实际用募集资金投资各项目金额,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专户监管协议。公司已于8月24日取得变更注册资本为 1,035,489,098元后新的营业执照。
(3)募集资金使用进展:2017年7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 3,470.60万元;并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亿元,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目前,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已实施完毕,“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项目正常推进中,“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待充分论证后履行必要程序并全力推进。
2. 新能源投资进展
(1)报告期,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投资设立重庆万充、无锡万充、广州万充、海南万充、四川万充,以上五家地方投资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并开始正常经营。
(2)合作投资进入新能源物流车运营领域:2017年6月,万马奔腾新能源与深圳亁龙快运合资成立上海万马乾驭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已于2017年8月14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H98P982。
(3)国网充电设备中标:在“国家电网公司 2017 年电源项目第四次物资招标采购 货物名称:充电设备,包 19 中,公司中标整车充电设备 198 套,中标金额 1,366.21 万元(含税),折合不含税金额为 1,167.71 万元。本次中标项目金额占万马新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3.61%,合同的履行将对万马新能源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目前公司已与国家电网签署相关商务合同,并将按要求组织交货。
3. 中期利润分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548,909.8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9月21日,已实施完毕。
4. 新材料业务结构优化
(1)剥离TPV业务至上市公司体外: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于剥离子公司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使万马高分子以专注的精力与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将与其主营业务关联度低且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的TPV材料业务剥离至控股股东旗下子公司,即将TPV材料业务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 1,139.54 万元转让给万马泰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资产交割已经完成,万马高分子已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资产转让款 1,139.54 万元。
(2)万马高分子与业务骨干合资成立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9月25日,万马高分子与公司董事高管兼万马高分子总经理沈伟康、自然人黄青松等6人签订《投资协议》,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聚力新材料。万马高分子出资820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82%;沈伟康出资30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3%。聚力新材料成立后,作为万马高分子的控股子公司,将致力于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将更专注于TPE、TPU 等专用领域细分市场,以更加快捷、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服务理念,取得细分材料市场的突破。2017年10月16日,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AXH7J6Y。
5. 监事、高管人事变动
因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工作调整不再兼任董秘,聘任赵宇恺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人事调动,原监事刘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赵亚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因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辞职,聘任许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6. 股份减持
(1)9月21日,公司财务总监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1.8281万股,减持均价13.42元,减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5.4844万股。
(2)9月26日、27日,万马投资集团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合计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146%,减持均价11.24元。
以上相关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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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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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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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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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