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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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7-11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本公司将以回购价格7.66元/股回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的77,000股股份,以回购价格7.93元/股回购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的213,000股股份,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合计290,000股。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106,119,491股减少至1,105,829,491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7年10月21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 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

3、联 系 人:黄 璨

4、联系电话:020-32068888

5、传真号码:020-32032888

6、邮政编码:510530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