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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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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凤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主要数据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的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元

2、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约1.58亿元,主要系本期末尚余未到期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1.2亿元,以及本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其中主要为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中购买位于成都的营销中心办公房屋及装修费用约2,647万元;

(2)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购货款及推广机构的服务款项,本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本期公司响应国家“两票制”等政策,整合营销队伍及渠道,甄选大型稳定的专业推广机构开展合作,以加强专业化的市场推广、学术推广,预付给推广机构的服务款项较往期增长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主要系在国家“两票制”政策影响下,供应商存在收款账期,公司向供应商增加支付相应的发货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约1.2亿元,主要系本期末尚余未到期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1.2亿元;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约200万元,主要系本期实施藏药生产基地药品库房项目及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工程投入;

(6)开发支出较期初增长约460万元,全部系本期一致性评价工作相关投入;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34万元主要系本期发生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中新购位于成都的营销中心办公房屋装修费用100余万元及位于拉萨办公楼的装修费用等;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70余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维奥制药本期末尚未结转的工程款项、购买设备款项以及品种转移注册等款项;

(9)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570余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维奥制药支付搬迁改造工程及设备质保金尾款;

(10)其他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7.55%,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米格列醇片(奥恬苹)、瓜蒌皮注射液(新通)及红金消结片(美消丹)进入2017版全国医保目录,新开展业务地区收取的货款保证金及市场保证金;

(11)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维奥制药新增收到四川省药品生产线异地技术改造项目政府补助81万元;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9.00%,主要系上年同期财务费用中包含5,000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担保费用,该笔借款已于2016年末偿还,本期财务费用中已不含相应借款产生的利息等支出;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子公司维奥制药搬迁计提部分产品的存货减值准备,本期已确认此笔损失,转回减值准备;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50余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15)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重分类本项目以及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

(16)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收到地方政府发放的企业发展金,本期暂未收到该类款项,故相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较大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2亿元及购买固定资产、支付工程款项等逾4,000万元等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分配2016年度现金股利1,138.32万元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帆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40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