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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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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7-03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98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胶囊”、“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00万股并于2016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6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7.00万股。

上市后至今,公司未实施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8,667.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50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7名股东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98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67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黄山胶囊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黄山胶囊资金的情形,黄山胶囊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黄山胶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黄山胶囊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黄山胶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黄山胶囊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作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胶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黄山胶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79号)文核准,黄山胶囊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00万股并于2016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6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7.00万股。

上市后至今,公司未实施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8,667.00万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6,50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7名股东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种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首发前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98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67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全部67名股东均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黄山胶囊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黄山胶囊资金的情形,黄山胶囊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黄山胶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黄山胶囊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黄山胶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高震 车达飞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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