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浩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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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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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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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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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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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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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亿元(含4.36亿元)。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该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7年6月6日,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收回投资本金并取得收益210,824.48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与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回投资本金并取得收益184,109.59元。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与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5日。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收回投资本金并取得收益300,82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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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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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浩宇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3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100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08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098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