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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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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7年
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编号:2017-03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7年

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7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披露如下:

注:未包括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试生产电量。

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7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分别同比增加10.65%和10.74%。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编号:2017-03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高企,波动频繁。为有效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浙能富兴的主要业务是向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供应煤炭)拟以对冲煤价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为目的,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保业务的目的和数量

开展套保业务的目的是借助动力煤期货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采用对冲或实物交割的方式来抵消动力煤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

公司电煤年消耗总量约4000万吨,拟设定全年最大套保量为1000万吨,即占年度电煤消耗总量的25%左右,属于相对合理的套保比率。

三、套保业务的内控制度

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控指引》的有关要求,浙能富兴制订了《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理、合规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决议内容

鉴于开展动力煤期货有利于对冲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同时考虑到浙能富兴有完善的动力煤现货购销体系,对动力煤市场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并拟订了相关内控制度防范风险,特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浙能富兴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同意浙能富兴从2017年起在每年1000万吨额度内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