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洪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文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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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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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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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洪新
日 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3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三季报(全文及其摘要)》
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合理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拟对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估计作出调整,变更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 。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
2.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在月份的平均汇率折算。
2.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在月份的平均汇率折算。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3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监事长。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7年三季报(全文及其摘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合理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3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日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为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估计作出调整。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
2.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在月份的平均汇率折算。
2.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在月份的平均汇率折算。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公司假设运用变更后的外币报表汇率对2017年1-9月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影响净利润金额为人民币-0.8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不会对2017年度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060 公司简称:海信电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