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08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2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0,969,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9,88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087,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7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69,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桥、王媛媛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089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7月26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0月26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因此,公司证券于2017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