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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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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尚属筹划阶段,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尚未签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发来的《通知函》,获悉袁明先生正筹划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

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0%,小牛龙行未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筹划的股份转让最终完成,袁明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小牛龙行将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0%,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二、交易双方情况简介

(一)意向出让方

1、出让方基本情况

姓 名:袁 明

性 别:男

身份证号码:34060319631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出让方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出让方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06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7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出让方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袁明先生辞职时其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已于2016年3月27日届满)时承诺:在其辞去同洲电子董事及董事长等公司职务后6个月内,不会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其辞去同洲电子董事及董事长等公司职务后6个月后,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截至目前,前述承诺严格履行且承诺期限已满,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二)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10年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盛世启航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军);有限合伙人:彭铁、深圳市小牛商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97,5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新浩壹都A座42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9285358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新浩壹都A座42楼

三、备查文件

1、袁明先生发送给公司的《通知函》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