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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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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
和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
员工增持计划完成股票出售
并终止的公告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9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

和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

员工增持计划完成股票出售

并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10月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公司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兴证资管鑫众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上限不超过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86)等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下同)员工同时委托兴证资管成立“兴证资管鑫众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该计划上限不超过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5))。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股东增持股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购买,2015年5月7日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完成股份购买,上述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最后一次股票买入时间起1年。具体如下: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5)。

2015年9月21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股的后,上述两个计划所购买的股数变更为: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股东增持股票计划的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2017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兴证资管发送的《关于兴证资管鑫众3号减持股票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42,843,080 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该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兴证资管发送的《关于兴证资管鑫众5号减持股票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42,980,847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该期员工增股计划。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9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月5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1月24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7年1月26日、2月17日、3月25日、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6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45、2017-080、2017-108、2017-138、2017-170、2017-206、2017-234、2017-26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事项涉及的资产交割、债务偿还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股权过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本次重组《产权交易合同》之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沟通关于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争取尽快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过户。

二、债务偿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中大地产及物产实业偿付了股东借款911,789.41万元(即承接债权金额的 100%),并已全部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交易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实施进程,争取早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