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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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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格拉斯”)的孙公司西藏里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里昂”)拖欠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飞扬”)广告费3,622,000.00元、拖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逸海”)广告费4,108,800.00元,因多次催款无效,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已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藏里昂归还欠款、道格拉斯承担连带责任,并相继获得胜诉。

公司已将西藏里昂拖欠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广告款7,730,800.00元及道格拉斯拖欠公司的保证金500,000.00元(合计8,230,8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8,230,800.00元,并计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号:临2017-001、临2017-002、临2017-017、临2017-027号)。

2017年7月,公司获知西藏里昂已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道格拉斯破产清算,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9日作出(2017)鲁0214破申1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道格拉斯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及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代理律师参加了道格拉斯清算小组会议,并提交了破产债权申报书。2017年8月5日,公司及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代理律师参加了道格拉斯债权人会议。

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亦坤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