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8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9:00-11: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余亦坤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14:00-15: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编号:临 2016-06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
暨回购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受让安徽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天玺”)12%股权、安徽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合天玺3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聚合天玺51%股权,聚合天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根据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聚合天玺管理层承诺聚合天玺2016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50万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17]1030号),聚合天玺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根据原投资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并与韩智投资、熙成投资股东友好协商,2017年4月24日,公司与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回购公司持有的聚合天玺46%股权,回购价格依据原投资协议第2.3条之约定,按该等回购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实缴出资额加年化6%的固定收益计算。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暨回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协议自议案通过起生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聚合天玺5%股权。
前述详情请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号:临2016-041、临2016-051、临2017-013)。
根据前述《股份回购协议》的约定,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将在协议生效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股权回购款。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本息合计482,621.92元,《股权回购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