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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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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的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7-012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增资27,0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 9,990万元,认缴出资9,99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35,446万元。持股比例37%,保持不变。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须三方股东履行相应的内外部审批程序批准。

一、增资概述

2017年10月26日,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出版”或“公司”)与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合”)其它两家股东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与江西新华、凤凰传媒共同对新华联合增资27,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新华联合注册资本由68,800万元增资至95,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7,000万元,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认缴。其中公司投资9,990万元,认缴9,990万元;江西新华投资9,450万元,认缴9,450万元;凤凰传媒投资7,560万元,认缴7,560万元;三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约定各方应按持股比例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各自本次认缴出资额85%的实缴出资;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次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的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认缴出资35,446.00万元。持股比例37%,保持不变。

新华联合物流中心项目于201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历时2年于2016年10月已完成土建部分的建设,目前已投资11.51亿元(含土地费用)。新华联合为我公司募投项目“第三方图书智能流通平台”的承建单位。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本次增资拟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入,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8,491.5万元(占认缴额的85%),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缴出资;以自有资金投入1,498.5万元(占认缴额的15%),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缴出资。

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 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9697001X0

法定代表人:涂 华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02号

注册资本:273355.32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279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主营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兼零售(省内连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经营广告、传媒、投资、物流配送。

股权结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单位名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2179A

法定代表人:张建康

成立时间:1985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仙新路98号

注册资本:25449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业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

股权结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2.8%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3.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江西新华、凤凰传媒等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7064L

法定代表人:沈致金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3日

注册资本:68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宏大工业开发中心A区7号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06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仓储;音像设备、视频设备、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影像器材、包装材料、体育用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广告业务等。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37%、江西新华持股35%、凤凰传媒持股28%。

新华联合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的总发行为主业,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效的出版物销售、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流通方式与管理模式,逐步建成以出版物分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出版物进出口为主,同时结合信息技术、资本运作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及电子商务,形成辐射全国并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全国性出版物发行企业。

新华联合于北京市郊340亩工业区内建设完成的20万平方米图书物流中心立足高起点、谋求大跨越,将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出版领域中功能、效益、规模、形象居于前列的现代化大型出版物流中心,目标是打造成贯通出版业上下游产业链、具有较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出版物中盘。陆续已有中华书局、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企业入驻物流中心。

2.标的公司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增资协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华联合股东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对新华联合进行增资,就本次增资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1.新华联合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根据新华联合公司章程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以及《审计报告》(编号:XYZH/2017TJA10143),新华联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8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25,456万元,持有新华联合37%的股权;乙方出资24,080万元,持有新华联合35%的股权;丙方出资19,264万元,持有新华联合28%的股权。

2.新华联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后,新华联合注册资本由68,800万元增资至95,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7000万元,所增加的注册资本由甲、乙、丙三方按新华联合最近一期(即2016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编号:XYZH/2017TJA10143)中各自股权比例认缴。

其中,甲方认缴新华联合新增注册资本9,99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乙方认缴新华联合新增注册资本9,45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丙方认缴新华联合新增注册资本7,56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本次增资后,新华联合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3.本次增资的实缴出资时间

甲、乙、丙三方应按本次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自本次认缴出资额85%的实缴出资;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自本次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的实缴出资。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各守约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5.股东权利的行使

甲乙丙三方按照本次增资后新华联合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取得分红等。

6.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争议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新华联合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其它规定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各方股东履行相应的内外部审批程序批准本次增资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江西新华、凤凰传媒对新华联合进行增资事项,是保障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和公司发展的必要举措。有助于推动新华联合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增强新华联合的发展后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长远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公司仍为新华联合第一大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拟采取措施

1.本次增资事项尚须三方股东履行相应的内外部审批程序批准;

2.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可能受到国家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国家宏观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思路,合理规避可能遇到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