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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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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芳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演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2017年9月29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7,631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8,180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公司开展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新增股份于2017年3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4,000.00万元。

3、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106名公司员工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设立“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菱”)拟减持的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大股东借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

2017年9月19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买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成交均价为12.55元/股,成交数量为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9,772,500.00元。

2017年9月21日,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买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成交均价为12.90元/股,成交数量为5,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1,595,000.00元。

截止2017年9月21日,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2.6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171,367,500.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

截止报告期末,本次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