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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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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64号),内容如下:

2017年10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莱卡门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卡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92万元。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事项予以补充披露。

一、公司于2015年2月支付3.14亿元取得莱卡门55%的股权,因高溢价收购确认商誉2.2亿元。收购后,莱卡门即出现亏损,与评估盈利预测存在巨大差异,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超过4.4亿元。对此,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利益安排;(2)莱卡门2014年末经评估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69亿元,对应55%股权的价值仅为9,306万元,公司高溢价收购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3)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收购履行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未勤勉尽责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1)莱卡门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9月30日的存货期末余额、库龄分布和跌价准备计提情况;(2)自收购完成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向莱卡门提供增资、借款和担保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之前,就上述问题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