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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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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清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亚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宝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的停牌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正在筹划重大重组。于2016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51),鉴于公司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立即组织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展开补充核查及落实。

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2017-055)。因4月14日至4月17日恰逢德国复活节假期,答复问询函所需部分资料尚需目标公司配合提供,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对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及落实,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

2017年5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6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木林森;证券代码:002745)自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2017-076),2017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2017-085),2017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2017-094),2017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2017-103),2017 年 9月 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2017-110)。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7-12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