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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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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释: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增加货币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应收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增加主要系河北浮法转入商业化运营及备货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待摊销融资租赁手续费增加且上期余额较低所致。

(6)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开票据有所增加且上期余额较低所致。

(7)预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应付股东无息借款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0)专项储备减少主要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减少所致。

(12)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本期将 “管理费用-税金”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1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显示器件公司本期采用成本法核算,上期采用权益法核算。

(15)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按会计准则对营业外收入进行重分类。

(16)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略有增加且上期发生额较小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公司债券,该议案经2017年3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短期融资券

2016年12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7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且每次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注册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上查阅。

3、中期票据

2014年12月10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2015年5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3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2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2亿元、期限为5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4.94%,兑付日为2020年7月14日。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上查阅。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7-070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④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⑥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①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代表股份719,633,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1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股份629,356,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37%。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90,276,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代表107人,代表股份90,447,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9%。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673,440,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22%。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88,309,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4.6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85,131,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57%。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5人,代表股份44,254,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5%。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46,192,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4%。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41,047,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72%。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145,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22%。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62人,代表股份46,192,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4%。

④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司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自愿回避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本次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107,992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84.15%。反对14,339,52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0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00%。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792,205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76.50%;反对11,608,03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50%;弃权0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76,10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4.15%;反对14,33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1,014,805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78.51%。反对14,339,52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5,093,117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5.63%。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699,088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6.19%;反对11,608,03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50%;弃权5,093,117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31%。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71,014,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8.51%;反对14,33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5,093,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1,014,805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78.51%。反对14,339,52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5,093,117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5.63%。

其中,B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699,088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6.19%;反对11,608,031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50%;弃权5,093,117股,占参加该事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31%。

参与本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71,014,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8.51%;反对14,33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85%;弃权5,093,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彦忠、刘璐萍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南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7-071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布前 6 个月内(即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10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7年10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 玻A、南 玻B 公告编号:201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