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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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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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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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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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聚利债券C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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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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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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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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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强化事后监控及分析手段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债券市场窄幅震荡,收益率总体走平。受环保限产、气候等因素影响,三季度经济生产端总体有所转弱,需求端则主要来自基建投资的回落;货币政策保持对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稳定,稳健中性基调不变,但非银机构受银行MPA考核、超储率偏低边际扰动大等影响,融资成本明显抬升;监管措施在央行统筹协调下,有序推进,对市场冲击转弱。总体而言,债券市场缺乏明显的利多利空消息,呈现震荡局面。基金组合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防范流动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力图获得稳健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2.17%,C类净值增长率为2.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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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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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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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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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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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7年5月19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海证券",股票代码:00075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17〕1260号),认定公司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违规等违规行为,并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拟作出在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正式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2016年9月30号,国海证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2016〕315号文,认定公司在《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关于推荐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7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国海证券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在受到处罚后,国海证券改正态度积极,并迅速做出反应,查找不足,积极整改,该事件发生后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处罚未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未发生根本改变。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15国海债"进行了投资。
5.11.2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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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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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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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楼
9.3 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