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维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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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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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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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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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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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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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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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于2017年5月26日签发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17]29号),决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装备集团”)。由于广日集团持有公司56.56%的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电气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56.56%的股份。目前,电气装备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9号),且已完成产权变动并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8日、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日股份收购报告书》、《广日股份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及《广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2017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广日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电气装备集团的企业名称已变更为“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完成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会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广日电梯于去年三季度收到土地补偿款5.84亿,且该土地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所致。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公司名称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维元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