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秋林集团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请董事长批准,秋林集团于2017年7月5日与广州首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天津秋林首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51公告)。天津秋林首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54公告)。

2、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首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芜湖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66公告)。

3、公司发行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7年10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67公告)。

4、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亚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