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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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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春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西省长治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长治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包括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和长北污水处理厂(7.5万吨/日),总投资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60,000万元人民币在长治市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截至报告披露日,项目已开始运营。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556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完成备案。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参与收购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收购价格拟为挂牌底价人民币1,427.4135万元。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六个乡镇供水TOT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屏山县六个乡镇供水及配套管网TOT(移交-运营-移交)项目,项目规模7,430吨/日,总投资人民币6,329.40万元;公司对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2,405.17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过渡性污水处理站BOT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过渡性污水处理站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及北京首创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后续出资义务,分别向项目公司缴付出资人民币3,292万元及人民币82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二期)PPP项目第二标段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二期)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二标段。项目总户数6,097户,总规模约2,926.56吨/日,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2,500万元;公司与常熟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常熟首创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2,437.50万元,持有其65%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片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片区)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54,577万元,处理规模3.81万吨/日;公司以独资方式出资设立“青岛胶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6,370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工程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规模18万吨/日,一期规模10万吨/日,预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7,180万元;公司与颍上县自来水公司合资设立“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7,170万元,持有其88%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项目规模2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3,350万元;公司增资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0、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贵州省普定县水务一体化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贵州省普定县水务一体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总规模9.20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7,103万元,其中,一期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20,068.03万元;公司与普定县自来水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普定县自来水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人民币16亿元(最终投资额以项目立项初设概算批复为准);公司与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州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18,360.00万元,持有其51%股权;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032.80万元,持有其38.98%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PPP方式投资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为1.4万吨/日,共计建设9个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主管网100千米,覆盖范围包括宿豫区下属10个乡镇,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25,647万元;公司与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宿豫区首创村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320万元,持有其80%股权。

1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2.7亿元;公司与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庆阳海绵城市样板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401.84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55.63万元,持有其1.4%股权。

1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济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建设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济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建设PPP项目,项目规模0.544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19,055.83万元;公司及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济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00万元(预计占总投资额的3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13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项目规模30万吨/日,总投资预计人民币87,700万元;公司与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石河子首创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规模22.68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83,241万元;公司与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5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公司在仁寿县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苏州首创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成立。

1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环保”)下属部分项目公司(含威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宁晋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保定市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安新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安国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容城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衡水市冀州区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州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保定市中诚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73,200万元人民币;由华冠环保为涿州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48,2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与各银行签署担保合同。

1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延津县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延津县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本项目设计总规模21.5万吨/日,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设立延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9,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东营市垦利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东营市垦利区污水处理PPP项目,设计总规模10万吨/日,垦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一期规模2万吨/日,配套管网21.407公里;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一期规模2.5万吨/日,配套管网21.89公里并新建泵站一座。工程总投资26,002.74万元;公司设立垦利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38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设立垦利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82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成立。

20、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194,09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83,209万元,县自来水公司股权收购价格及负债承继暂定为人民币10,887万元;公司与临澧县道水河新和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临澧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53,264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37,284.8万元,持有其70%股权;由临澧县道水河新和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5,979.2万元,持有其3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2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98,672万元,项目总规模为8.935万吨/日,其中供水7.848万吨/日,污水1.087万吨/日;公司与凤凰县夯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凤凰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72万元,其中,公司股本出资25,561.20万元,持有其85%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2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3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包3(D、E片区)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包3(D、E片区)PPP项目,项目估算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38,739.30万元;公司与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庆阳市陇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7,747.86 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9,989.2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6%的股权。

24、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河南省遂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首创环境将负责建设村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总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垃圾收运费用为113元/吨。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签约。

25、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河南省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及中国河南省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一体化项目将以‘社会资本合作伙伴’模式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35亿元,首创环境负责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规模1,200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600吨/日;同时建设覆盖全部乡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规模为600吨/日;生物质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总设计规模为1,200吨/日,一期建设规模600吨/日,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92亿元。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签约。

26、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江西省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简称“此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此项目拟定以BOT模式建设及管理,其中焚烧项目总处理规模为900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600吨/日,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2.68亿元;收运项目规模约为300吨/日,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3,200万元。

27、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北京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道路清洁保洁项目第二标段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覆盖区域为北京市朝阳区第二标段,包括道路共379条,清扫保洁面积约为340万平方米,拟定处理费用为每年每平方米6元。

28、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PPP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该项目拟定以BOT模式经营,特许经营期拟为15年(以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总投资额预计为2.66亿元,处理规模预计为123万吨/年,其中包括机建筑垃圾100万吨/年,炉渣23万吨/年。

29、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就中国河南省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项目以BOT模式经营,特许经营期为30年(自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其中焚烧项目总投资为3亿元人民币,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600吨/日;收运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万人民币,从乡村垃圾收运项目运营后第一年的垃圾保底量250吨/日,第二年的垃圾保底量300吨/日,第三年的垃圾保底量350吨/日,第三年后的垃圾保底量400吨/日。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签约。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永政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