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查正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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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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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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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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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事宜与东江能源原股东进行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关于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实际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广东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支付增资款50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105万元,厂区搬迁后7个工作日,支付增资款300万元,稳定生产3个月后,支付增资款300万元,2017年完成半年度审计工作后支付增资款800万元,完成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后支付增资款200万元。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年内,支付股权转让款31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已支付增资款800万,支付股权转让款105万。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健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8日9时00分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和批准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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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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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生物柴油为子公司东江能源的主要产品,子公司东江能源于2017年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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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废动、植物油为子公司东江能源的主要原材料,子公司东江能源于2017年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822 公司简称:嘉澳环保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