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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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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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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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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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228.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62.9%,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票据背书转让及部分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9.0%,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原材料货款和租金增加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加55.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生猪存栏和原辅材料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81.2%,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长期待摊租金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99.6%,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7、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51.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发展规模扩大,投入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7.9%,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养殖场建设投资所致;
9、生产性生物资产较期初增加65.3%,主要系本报告期种猪存栏增加所致;
10、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55.2%,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增加121.7%,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12、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9.5%,主要系本报告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归还借款所致;
13、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84.6%,主要系本报告期原料采购增加,付款尚在账期内所致;
14、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1.7%,主要系本报告期客户提货所致;
15、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33.3%,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提相关税费所致;
16、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115.8%,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付息方式变动所致;
17、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20.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取的保证金、应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1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65.9%,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长期借款用于技改使用所致;
19、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2928.2%,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0、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6.3%,主要系本报告期生猪销售规模、水产饲料和疫苗销售增加所致;
21、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43.9%,主要系本报告期生猪销售规模、水产饲料和疫苗销售增加,但由于生猪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因此成本增加幅度比收入增幅大;
22、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3.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规模,特别是养殖板块快速发展,增加了人员等相关费用所致;
23、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3.8%,主要系本报告期贷款减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91.0%,主要系本报告期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减少,计提减值损失冲回所致;
25、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47.3%,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子公司处置收益所致;
26、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52.4%,主要系本报公告期收购子公司产生的负商誉所致;
27、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46.7%,主要系本报告期种猪处置所致;
28、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52.5%,主要系本报告期饲料、疫苗销售增加带来利润增加所致;
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0.3%,主要系本报告期生猪存栏规模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0、投资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4.1%,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7.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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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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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85;《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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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2017年10月修订版)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86。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85;《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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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
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
邮编:200233;
传真号码:021-5448452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夏艳
电 话:021-54484578
传 真:021-54484520
会议地址: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邮 编:243000
电子邮箱:xiay@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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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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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1月2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