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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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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牛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钢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7-05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经公司2017年6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承兑汇票余额在7亿元以内,由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现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内部职责调整,该业务改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青泥洼桥支行重新承接,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办理承兑汇票余额仍在7亿元以内,由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17年第3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开业门店,关闭门店1家,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香洲花园超级市场。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

本公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94 公司简称:大商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