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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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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11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注: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农药原药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威远化工MTN001,债券代码:101453016)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4威远化工MTN001

4.债券代码:101453016

5.发行总额:4亿元

6.发行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00%

8.本息兑付日:2017年11月6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立虎

联系方式:0316-2597466

2.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方式:010-6659274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