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喜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凯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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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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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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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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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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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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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公司与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7.5元的价格收购森阳科技原股东675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2.5%。森阳科技原股东承诺2016年、2017年、2018年森阳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少于2100万元、2600万元、3200万元。如无法达到承诺业绩,森阳科技原股东将按双方约定的业绩补偿办法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森阳科技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36,751元,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截至本报告期末,森阳科技原股东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341,730.90元。
1.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承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通过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敦促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进出口公司”)以2016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广晟公司已按照承诺要求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加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但冶金进出口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结构单一、人员负担重、清理难度大,其稀土贸易业务仍在清理中。下一步广晟公司将加大敦促力度,争取早日完成冶金进出口公司稀土贸易业务的清理工作。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亚平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