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兆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锦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飞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于2017年7月30日及2017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9月5日,中海信托—东旭光电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完成设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三季报披露窗口期等原因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有效期内在二级市场上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4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后尽快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新股登记、上市等相关工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6年12月,公司本着促进山西原“晋绥革命根据地”老区文化、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传承革命先辈为国为民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与山西省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晋绥文教基金会无偿捐赠人民币300万元,捐赠款项主要用于对老区贫困家庭优秀学子的资助、晋绥根据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晋绥烈士陵园绿化工程以及对革命烈士的收迁安葬等。
报告期,公司积极跟进并监督扶贫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2017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公司与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一行共赴山西兴县及石楼县开展阳光助学公益活动,由晋绥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甄选贫困、品学兼优的207名2017年大学新生,每人发放5000元的资助学费和励志奖学金,保障他们顺利入学,更好地完成学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兆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105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