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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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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广告”)的合作方涉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合作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相关涉案资产已采取司法查封措施,截至目前,案件尚在侦查过程中。因此国际广告的相关业务往来款项存在回收风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款项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6.81亿元,当期财务影响6.73亿元。

公司管理层在知晓上述案件后,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全力协助和督促国际广告跟踪案情的进展情况。公司也启动内部审查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以期案件早日侦破和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炜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