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颜昌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万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亚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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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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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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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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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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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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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颜昌绪先生,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吉利女士,董事刘云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017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05.93万元;实现净利润15,994.9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4.99万元。
《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资产损失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同意核销资产报废净损失及包装物等损失合计498,504.59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龙泉办公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了有效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017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05.93万元;实现净利润15,994.9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4.99万元。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资产损失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同意核销资产报废净损失及包装物等损失合计498,504.59元。
三、监事会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申请总额为陆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公司在办理6个月以内(含)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缴存20%保证金质押给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办理6个月至一年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缴存30%保证金质押给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用于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颜昌绪先生代表公司与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经营计划,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取得总额为陆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完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号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