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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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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董事会秘书陈兰燕于2017年9月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7466号、浙证调查字2017468号、浙证调查字2017467号、浙证调查字201746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董事会秘书陈兰燕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截至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