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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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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总裁韩晓生先生、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2月23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金融”)以股权收购及要约收购的方式共计获得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金融”,原名为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952.HK)1,148,596,083股的股份,约占中国泛海金融已发行股本的75.67%;3月21日,泛海国际金融将75,000,000股中国泛海金融股份通过配售代理出售予一名独立第三方,使中国泛海金融公众股东持股量恢复至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水平。随后,中国泛海金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供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供股实施前,中国泛海金融已发行股数为1,555,512,305股,本次供股比例为每持有1股发行股份可认购3股供股股份,供股规模为4,666,536,915股供股股份,供股价格为1.10港元/股,融资规模约为51.33亿港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6年11月3日、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5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2017年7月28日,中国泛海金融共获得3,614,684,915股供股股份的有效申请,约占其供股股份总数的77.46%。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国际金融按持股比例认购3,221,441,049股供股股份。余下未获认购的1,051,852,000股供股股份由包销商泛海国际金融认购200,000,000股,由包销商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认购851,852,000股。上述供股股份已于2017年8月8日上市交易。本次供股完成后,泛海国际金融持有中国泛海金融已发行股本的72.24%。

2、2017年5月,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拟通过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泛海控股国际2017有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泛海控股国际2017有限公司成功募集资金6亿美元,剩余4亿美元债券将视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3、2017年9月,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金融拟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境外附属主体Oceanwide Dynamics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泛海动力”)及Oceanwide Millenium Limited(以下简称“泛海千禧”)共同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Oceanwide Pioneer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基金”),基金总募集规模计划为1亿美元,本次募集金额为4,000万美元,其中,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2,000万美元,泛海动力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1,900万美元,泛海千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购100万美元。同时,中国泛海金融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资管”)担任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收取相应管理费,服务期限为3年,按基金预计总募集规模1亿美元计算,中泛资管总共将收取不超过500万美元管理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7年9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各方已完成各自出资。

4、第三方公司PT. Karya Prajona Nelayan提出针对公司境外附属公司PT. Mabar Elektrindo (中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控股”)持有其60%股权,以下简称“PT Mabar”)的民事诉讼,辩称其拥有PT Mabar所属面积为119.89公顷的印度尼西亚棉兰电厂(以下简称“印尼”)项目土地中104公顷土地(以下简称“争议土地”)的合法权利。2017年3月16日,印尼巴干区域法院裁定PT. Karya Prajona Nelayan为争议土地的合法权利拥有人并颁令拆除争议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2017年3月27日,PT Mabar向印尼苏北省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7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印尼苏北省高等法院就该次上诉裁定PT. Karya Prajona Nelayan胜诉,该判决概要已于2017年8月28日登载于印尼苏北省高等法院网站。PT Mabar正积极通过和解、法律等途径解决此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号召,根据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以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为依托,开展了一系列精准扶贫项目,主要包括:

(1)民生证券结合自身优势,为帮扶地区企业提供专业、及时、高效、免费的金融咨询服务,包括与江西、新疆、内蒙等地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债券发行、改制规范、辅导上市等工作。

(2)民生证券与国家级贫困县内蒙古太仆寺旗签订结对帮扶合作协议,根据当地企业和产业特色制定帮扶计划,多渠道、全方位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切实协助推进其脱贫攻坚工作。

(3)民生证券与北京林业大学、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开设了“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企业厂长(车间主任)培训班”,提高当地家具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南康区家具产业转型升级。

(4)民生证券向太仆寺旗第一幼儿园捐款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向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中心小学捐赠课桌椅650套、教师办公桌椅35套,总计价值12万元。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挥公司在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制定科学合理的精准扶贫计划,在地产开发、金融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留守人员关爱等可发挥公司能力的领域开展精准扶贫,切实提高帮扶脱贫行动的效果。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23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