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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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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正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上述科目中同比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1、 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储备资金较多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减持去年末中签的新股所致。

3、 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将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出去较多所致。

4、 预付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付的货款等比上年末减少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

7、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厂房装修改造费和设备改造项目增加较多所致。

8、 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为兑付超短期融资券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9、 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定金等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10、 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公司债是一年付息一次,所以导致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较上年末多。

11、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兑付了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2、 长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所致。

14、 非流动负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15、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

16、 未分配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多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上述科目中同比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1、 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上年同期1-4月是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的。

2、 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都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3、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而上年同期是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的。

4、 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所致。

5、 其他收益增加和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而上年同期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的。

6、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获得较多投资收益及财务费用大幅减少等所致。

7、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清理报废固定资产等产生的残值收入较多所致。

8、 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等产生的损失较多所致。

10、 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比例较大的控股子公司南京紫乐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1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上述科目中同比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以及公司报告期申购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联营、合营企业分红较少所致。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清理同比增加所致。

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资本性开支减少所致。

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有购建固定资产等开具的远期信用证保证金而上年同期没有。

6、 投资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申购货币市场基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2.11%股份以及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8、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而上年同期没有。

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增加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1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发行了三期共26亿超短期融资券而报告期没有。

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发行了三期共26亿超短期融资券而报告期没有。

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发行了三期共26亿超短期融资券从而偿还了较多银行借款,而报告期没有。

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利润分配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等融资规模净减少较多。

1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欧元贬值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事项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9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文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事项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日动态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的具体事宜。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余额为4亿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1月办理完成威尔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并收妥全部股份转让款,此次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40,387万元已计入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预测2017年10月-12月,公司经营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波动不大,但考虑到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条BOPET生产线所带来的8,500万元左右的损失等影响因素,预测2017年1月-12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110%-160%。

公司名称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雯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7-04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新三板挂牌,目的是构建管理团队、核心技术骨干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趋同的股权架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营造企业的创业氛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创新投融资方式,增强融资能力,提升品牌和市场形象,促进业务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资产价值,符合本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成套出售,有利于盘活资产及减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6)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30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改制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紫江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889号1幢

法定代表人:郭峰

注册资本:5000.0271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2002E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光伏材料,光学薄膜等特殊功能性薄膜,销售自产产品。

截止目前,紫江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16年度及2017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股份制改制方案

紫江新材料拟以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现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7年9月30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紫江新材料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9,508,541.41元,以净资产59,508,541.41元中的5,000.0271万元折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5,000.0271万股,每股面值一元,注册资本5,000.0271万元,公司现有股东以此抵作股款投入,其余9,508,270.41元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再折股。

上述2017年9月30日相关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为:

整体变更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原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相比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新公司70%的股权。同时,紫江新材料原有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和其他一切权益、权利和义务均由新公司承继。

四、新三板挂牌计划

股份制改制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公司将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保荐机构,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相关工作。

五、核心业务及同业竞争

1、核心业务

紫江新材料于2004年开始锂电池铝塑膜的研发,核心设备及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经过十余年积累形成了紫江铝塑膜的专有技术,并于2013年实现规模化销售,成为国内最早研发铝塑膜工艺并具备量产能力的企业,利用先发优势,紫江新材料抢占了优质的客户资源。2017年前三季度,紫江新材料的锂电池铝塑膜业务实现快速增长,销量同比增长164%。在3C数码市场,基于产品性能的不断优化及质量稳定性的保持,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客户群体不断扩大,目前已全面切入中高端数码类锂电客户供应链,并持续放量替代日系进口品牌;在动力电池市场,紫江铝塑膜成为软包动力电池企业铝塑膜国产化的首要选择,目前已有多家客户进入批量合作阶段。

紫江铝塑膜在耐电解液腐蚀、冲深、绝缘性、热封稳定性等关键指标已达到日本同行水平,产品技术先进、性能优异,同时相对进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及服务优势。

2、同业竞争

紫江新材料的主营业务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紫江新材料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六、对公司的影响

紫江新材料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新三板挂牌,目的是构建管理团队、核心技术骨干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趋同的股权架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营造企业的创业氛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创新投融资方式,增强融资能力,提升品牌和市场形象,促进业务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资产价值,符合本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紫江新材料与公司在人员、资产、经营、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并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紫江新材料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事项,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改制完成时间、在新三板的申请挂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薄膜”)出售两条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总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交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东薄膜(持股89.55%)与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业环保”)达成协议,树业环保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向紫东薄膜购买其自有的CZC-1、CZC-3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

公司名称: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娅芳

注册资本:60,7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东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双向拉伸聚酯膜、光解膜、多功能膜、开发新型农膜技术和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有厂房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服务。

(二)交易买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树光

注册资本:22,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盐鸿路段

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环保、纳米级光学新材料、再生资源技术开发及应用;环保信息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塑料制品,环保包装材料,聚酯薄膜,片材,化纤,纸制品,购物袋,编织袋,无纺布;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危险废物除外);销售: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塑料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树业环保于2014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430462)。树业环保是一家定位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以循环经济为主要经营理念,以聚酯薄膜、环保购物袋、可降解快递袋为主要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环保包装解决方案的生产企业。树业环保拥有废旧聚酯脱色回收工艺、功能性薄膜生产工艺、可降解生物酶等多项自主专利技术,已逐步形成覆盖“聚酯废膜回收--原料提取--新膜生产”的闭环式循环利用全产业链。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CZC-1、CZC-3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

2、权属情况:上述设备属于紫东薄膜,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运营情况及账面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甲方: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总价:人民币2,000万元整。

3、付款条件及交货: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价款在设备搬迁完成以后支付,其中甲方完成搬迁CZC-1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后7日内支付500万元,完成搬迁CZC-3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后7日内支付500万元。

4、违约责任:乙方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7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为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甲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按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7天,视为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的资产属于BOPET薄膜业务,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BOPET薄膜业务已经连续四年亏损,紫东薄膜2016年度经审计的亏损额达到9,523.31万元。鉴于本次出售的设备已经无法迎合企业的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出售该设备,以盘活资产及减少企业经营折旧等费用的支出。根据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造成损失约为8,500万元。该项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甩掉亏损资产的包袱,轻装上阵。公司将不再经营毛利率较低、市场供过于求的BOPET薄膜业务。同时,将本次交易预计回收的含税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饮料包装等公司有竞争优势的业务,符合公司业务重整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有PET切片、PP料、PVC热收缩膜、马口铁、进口PE料、白卡纸及灰板纸等。由于上游市场回暖,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涨幅。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PET瓶、PET瓶坯、皇冠盖、塑料标签、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OEM饮料等。由于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普涨的影响,公司对主要产品的售价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7-04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7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总经理郭峰先生、副总兼董秘高军先生、副总兼财务总监秦正余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10 公司简称:紫江企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