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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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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思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绍军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余额27亿元,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黄红云先生通过“银河汇通2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12,500,000股,未包含在上述所持股份中。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440亿元,同比增长约91%,其中地产板块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422亿元,同比增长约94%,签约销售面积约5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73%。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获取新项目46个,新增权益计容建筑面积约72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备注:上述数据为截止目前的数据,公司可能根据经营需要,引入合资合作单位,共同开发,权益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经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含67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债券利率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可能的收购兼并项目等用途。该事项正在持续推动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新能源产业基金退伙事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新能源产业基金各合伙人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退出新能源产业基金。截止2017年8月8日,公司子公司已分别全额收到上述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于2017年6月29日与渭南鸿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鸿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重庆市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大酒店”)100%的股权转让给渭南鸿景,同时渭南鸿景同意将金科大酒店委托公司经营管理。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科大酒店的股权。

按照公司与渭南鸿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规定,截止2017年7月6日,公司已全额收到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35,856万元及相关品牌使用费144万元,合计金额36,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款项并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日、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投入资金1,108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向重庆市石柱县投入精准扶贫资金500万元,用于帮扶石柱县中益乡风貌改造、道路建设及农业升级。

2、向重庆市忠县投入精准扶贫资金400万元,用于帮扶杨兴村天晴山片区的村庄实施滑坡治理,复建水毁贫困户房屋,修建抗滑桩及护坡堡坎等基础建设;帮助杨兴村八斗台专业合作社修建客栈,配套建设八斗台接待中心,扩大旅游接待能力,增加造血功能。

3、向重庆市涪陵区投入精准扶贫资金130万元,用于帮扶涪陵区市政建设。

4、向重庆市涪陵区、石柱县、忠县、云阳县、大足区捐赠大学生助学款78万元。

2、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开展。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0号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5金科0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