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树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米展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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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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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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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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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树昌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并可调剂使用相关授信业务额度,期限二年。同意公司与南洋银行签署《循环借款合同》(编号:04345217400083C100)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以及其他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修订及补充(以下统称为“授信文件”),并受该授信文件的约束。
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人民币陆佰万元(人民币6,000,000.00元)的保证金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总经理米展成先生、财务总监龙维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邵宗超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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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