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矿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锋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控股股东郑煤集团筹划可能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等相关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7日申请停牌(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6-017号公告),根据事项进展6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6-20号公告),7月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6-21号公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向郑煤集团确认,该事项尚无最新进展。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关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有大幅上涨,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已实现扭亏为盈。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名称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矿生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ST郑煤 公告编号:临2017-03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9: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编号临2017-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ST郑煤 编号:临2017-03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生先生召集,应参加监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处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原则的情形。我们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资料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ST郑煤 公告编号:临2017-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处置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裕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裕华”)申请,结合北京裕华其他股东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了解,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北京裕华进行破产处置。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破产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北京裕华的破产处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裕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东吉路80号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8日

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持股比例: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北京化工大学持股20%。

法定代表人:付胜龙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药品及辅料、保健品、化妆品的研发;销售化妆品;委托生产化妆品。

财务状况: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裕华总资产523.84万元,总负债976.75万元,净资产-452.91万元,累计亏损752.91万元。

截至 2017 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北京裕华总资产518.76万元,总负债976.74万元,净资产-457.97万元,累计亏损757.97万元。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目前,因北京裕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继续发展能力,故其申请破产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有北京裕华80%股份,北京裕华的破产清算将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生变化;

2.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对北京裕华应收款项961.4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60万元。北京裕华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ST郑煤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