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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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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吴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1.公司申请执行蔡开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重庆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月20日作出(2014)渝仲字第1071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蔡开坚应向公司偿还本金人民币11,7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现公司已向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蔡开坚质押给公司的3,700万股“中捷股份(代码002021)”的优先受偿权。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对蔡开坚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能够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2.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抛贫、邓祖兰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抛贫偿还欠款本金1,170万元并承担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判令被告邓祖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现已收回本金35万元。

3.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邓刚、邓丽娟等六保证人保证合同纠纷案

2016年7月1日,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邓刚、邓丽娟、邓苏轩、吴开平、赵红浪、重庆蓥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六保证人连带支付重庆公信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欠西证小贷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罚息及复利。2016年9月30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邓刚、邓丽娟、邓苏轩、吴开平、赵红浪、重庆蓥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六位保证人对本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廖庆轩

总裁、法定代表人 吴坚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5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重庆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李剑铭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廖庆轩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廖庆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北京等9家分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一)同意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浙江分公司、四川分公司、西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重庆第二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承销与保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或要求,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各分公司及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期战略规划报告及其纲要的议案》

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期战略规划报告》及其纲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重新制定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公告编号:临2017-0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重庆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李波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赵天才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蒋辉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5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政府补助准则要求,公司对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的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因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当前实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69 公司简称:西南证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