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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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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挂牌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的公告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挂牌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房产”)拟在义乌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南昌茵梦湖项目相关产权。

●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安排。

●南昌茵梦湖项目相关产权在正式挂牌转让前,公司将根据标的产权定价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一、 概述

2017年10月30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商城房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茵梦湖项目为商城房产在南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提升商城房产资产运营效率,拟在义乌产权交易所对南昌茵梦湖项目相关产权进行公开预挂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规定具体组织落实预挂牌转让南昌梦湖项目相关产权的具体事宜。对相关产权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及资产评估,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评估结果,并报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再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正式挂牌转让。

本次在产权交易所公开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安排。

二、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挂牌转让的产权为以下三项:商城房产持有的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茵梦湖置业”)75%股权;商城房产设立的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晟公司”)100%股权;商城房产相关债权:商城房产对康庄公司的债权和对茵梦湖置业形成的债权。

(一)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茵梦湖置业75%股权

公司名称: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578767232K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商城房产持股比例75%,江西康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25%。

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又一期):

(单位:元)

上述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义乌分所审计。

茵梦湖置业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及多起诉讼,已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2015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7)、《关于2016年二季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关于2016年四季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关于2017年1-6月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截止2017年9月30日,茵梦湖置业累计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300,655,023.92元。

2、安晟公司100%股权

公司名称: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365DQA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118号中磊花园10栋二单元5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

股权结构:商城房产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商城房产相关债权

(1)商城房产对江西康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主要为通过民事判决确定的因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合同解除而由商城房产对江西康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

(2)商城房产对茵梦湖置业形成的债权,主要为茵梦湖置业向商城房产借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日常经营等)形成的债权。

(二)转让标的其他说明

商城房产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部分股权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聘请评估机构对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确认。

三、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仅为预挂牌,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安排。在正式挂牌转让前,公司将根据相关产权的定价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向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标的转让的进展情况。

四、 本次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商城房产资产运营效率,有助于商城房产资金回笼,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资金。本次转让完成后,南昌茵梦湖项目产权将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目前相关转让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