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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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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旭升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霞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兑现,期末持有票据金额较年初减少。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期末对外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较年初有所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期末新西兰银蕨公司外汇远期合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较年初减少。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已清算缴纳相关税费,期末留底的税费较年初少。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已支付相关借款利息,期末计提利息较年初减少。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西兰银蕨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截止本期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因素。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新增新西兰银蕨公司收入并表因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新增新西兰银蕨公司成本并表因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新增新西兰银蕨公司销售费用并表因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新增新西兰银蕨公司管理费用并表因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并购新西兰银蕨公司,当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西兰银蕨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新增新西兰银蕨公司投资收益并表因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旭升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邮电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旭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45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议案

2017年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在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山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徐汇支行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为在不增加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现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三家银行为授信银行,增加授信银行后的担保总额度仍为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变。

(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为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公告》2017-046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朱继宏、龚屹、朱邹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7-047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邮电大厦510会议室召开。吴志强、朱平、张顼三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45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8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本期”)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计32,815,346.21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2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6,615,346.21元,以上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均已到账,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规定,公司确认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1,757,545.4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25,503,323.8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无新增担保授信额度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通过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16)。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牛饲料”)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徐汇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山区支行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人民币为19,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为在不增加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现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三家银行为授信银行,增加授信银行后的担保总额度仍为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本公司持股100%。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4,825万元,总负债为24,709万元,净资产为20,116万元,含全部19,000万元担保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5.91%。

三、增加授信银行后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授信目录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在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山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关联董事:朱继宏、龚屹、朱邹菊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合计为人民币63,3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514,354万元)的12.31%。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阎磊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对于阎磊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曹炜先生已于2015年6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截至信息披露日,曹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曹炜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1号邮电大厦6楼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22257010

传真:021-22257015

电子邮箱:caow@shanghaimaling.com

曹炜先生简历:曹炜,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使用期限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0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994,33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4,249,999.42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356,470.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2月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2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实施项目的公司将以一次性认缴出资额,按项目付款进程分期出资。

二、历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14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1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年6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6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6月2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99,435.65万元,共投资8个项目,分别为: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上海市种猪场崇明分场建设项目(后变更为“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爱森优选”直销连锁门店拓展项目、年产4万吨猪肉罐头生产线(续建2万吨)技改项目、年产5万吨罐头改造项目、96858仓储物流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上8个项目中已完成3个项目,分别是: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884.3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2,830.6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79.38万元)。根据实施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安排,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阶段性的闲置,因此提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监会不允许的交易。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2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上海梅林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073 公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