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7-039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17年3月15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17年3月21日完成封卷工作,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7月5日出具《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号),核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及专项核查意见,涉及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公司2017年上半年业绩亏损等有关会后重大事项,并就2017年上半年业绩亏损事项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专项说明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