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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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7-03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不适用

2017年10月31日,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重型”)的通知:近期,青海重型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和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0月31日,青海重型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10.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安信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10月30日,青海重型将上述交易业务与安信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8年4月15日。同时在上述交易业务的基础上,青海重型将其持有本公司91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与安信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上述延期购回股份和补充质押股份合计为10,019,200股,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已在安信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8%。

截止本公告日,青海重型持有本公司52,01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5%。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52,019,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5%。

(二)股东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及补充质押情况

青海重型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和补充质押的目的

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和补充质押用于青海重型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所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是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交易,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青海重型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青海重型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青海重型将采取措施为追加保证金或质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