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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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的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75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0月3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万股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格娜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6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7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7年8月2日,登记数量为423.1564万股。

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周景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截至2017年9月25日,周景平卖出股票已超过6个月,暂缓授予原因已消除,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景平授予限制性股票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9月25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13元/股。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周景平,共计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4%,具体分配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7日出具了【苏公W[2017]B15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7年10月13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7年10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壹佰零伍万零肆佰(小写:1,050,4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8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70,4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2,211,564元,股本人民币152,211,564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2,291,564元,股本152,291,564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8万股,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52,291,564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勤、宋艳俊夫妇在授予前持有公司86,060,957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6.54%;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5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5日,在2017年-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41.93万元,则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公司披露的年报为准。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