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公司董事、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定涛先生及独立财务顾问代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吴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请问中止收购标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本次交易已经耗时较长且有关条件尚不成熟,各方在交易方案上未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经充分调查论证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2、本次终止对公司有何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是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经充分调查论证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将在继续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既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措施,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和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贵公司子公司在新材料方面有没有亮点?
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充分关注到消费升级和大健康背景下消费应用级新材料对建筑装饰行业升级的重要影响,在人居环境、装饰物联网业务中充分运用新材料来提升装饰品质及用户体验。
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佛山中科华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在空气净化、热管理材料和电化学传感领域具备领先技术,并成为装饰物联网、人居环境领域核心产品的打造平台。同时,公司将依托中科华洋科技产品产业化的定位,持续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单位的技术产业化合作,为公司战略升级提供技术驱动。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新材料产业并购基金藤信产投,该基金重点投资方向包括建筑绿色新材、信息材料、军工新材、新能源材料、汽车材料、化工新材、生态环境材料等及其下游应用领域。产业并购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步伐,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良性结合。
4、请问贵司在装饰物联网方面今后有何规划?
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前瞻发布装饰物联网战略,在物联网技术和创新思维的支撑下,实现建筑内外部的“感知、互联、智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方案、体验式服务和极致用户体验,提供系统、全面的“装饰物联网+”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奇信装饰物联网研发公司,致力装饰物联网及相关上下游技术研发。公司与敢为软件深度融合,构建公司完整的装饰物联网软件生态系统,通过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抢占装饰物联网市场先机。公司重点打造了“奇π装饰物联网云平台”和智能中控产品“小π”机器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装饰物联网研发力度,在电化学传感器技术、共性软件平台、人机交互及人工智能领域展开深入研究,并逐步向智慧城市综合运营商拓展,致力于打造装饰物联网第一品牌。
5、公司这次中止收购后,是否还会短期内再次提起收购行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外延扩张是现代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路径,公司也将统筹考虑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充分借鉴同行业发展上好的经验。
6、条件不成熟,为何拖了5个月才说不成熟?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方案论证等各项工作,并会同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进行全面沟通、交流和谈判。停牌期间,公司与紫光智能控股股东签订了《框架协议》,对交易方案达成初步意向,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任何关于交易安排的正式协议。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认真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进行了自查,同时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7、公司是做传统业务起家,如何吸引和培养高科技人才?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建立了行业人才库、人才测评库和标杆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库。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梯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高等院校老师作为培训老师,并结合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管理专题培训和国内外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公司还与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
8、终止重组对股价的影响如何弥补?
公司将在继续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既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措施,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和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9、公司在To C的市场有没有规划?
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旗下健康人居品牌“奇信铭筑”以无醛装饰实践者为使命。2017年6月公司以“回归”为主题举办了“奇信铭筑品牌发布暨理想人居畅想会”,围绕无醛、绿色装饰进行深入的探讨,诠释了公司及“奇信铭筑”品牌所倡导的绿色、健康、无醛的人居环境理念及战略布局,标志着以“无醛世界”为核心的理想人居新纪元开启。奇信铭筑独有的“HDS-6”健康装饰体系,从适当设计、环保材料、绿色施工、智能空间、称心交付、增值服务六大方面着手,最大限度消除装饰材料污染隐患,紧抓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为包括To C端在内的客户营造健康、舒适、可持续的人居空间。
10、本次重组失败后,贵公司在智能系统业务方面有什么其他规划?
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前瞻发布装饰物联网战略,在物联网技术和创新思维的支撑下,实现建筑内外部的“感知、互联、智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方案、体验式服务和极致用户体验,提供系统、全面的“装饰物联网+”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公司与敢为软件深度融合,构建公司完整的装饰物联网软件生态系统,通过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抢占装饰物联网市场先机。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中控产品小π机器人和奇π装饰物联网云平台的研发,在电化学传感器技术、共性软件平台、人机交互及人工智能领域展开深入研究,并逐步向智慧城市综合运营商拓展,致力于打造装饰物联网第一品牌。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公司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加公司的投资者说明会,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于2017年11月1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初步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涉及标的所属建筑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1日、6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2017-076)。2017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2017年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5,2017-091)。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7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2017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
2017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2017-112)。2017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2017年9月2日、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2017-126、2017-132、2017-135、2017-137、2017-140、2017-143、2017-14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终止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书面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筹划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是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经充分调查论证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在继续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既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措施,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和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将于2017年11月1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
2、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叶洪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7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2%)。
3、增持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系说明:
叶洪孝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之子,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董事长并持有其40%的股权。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0,94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1%,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7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2%;智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5,176,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叶秀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叶国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639,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叶秀冬女士、叶国英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2,5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原因:公司在巩固和强化原有业务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加速发展装饰物联网和人居环境解决方案,基于对公司主业市场长期看好,对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发展前景和企业价值成长充满信心,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增持金额:拟增持的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增持时间: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承诺
增持的股份于增持完成后自愿锁定12个月。
四、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后续增持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及个人资金安排,叶洪孝先生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首席科学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学记院士于2017年10月31日签署了《公司聘任首席科学家协议书》,现将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聘用协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和发展需要,鉴于张学记院士在科学技术领域的杰出成就,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双方达成共识,公司决定聘请张学记院士为首席科学家。
张学记院士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张学记先生,国际著名科学家,化学家,世界著名传感器专家。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美国生物医学科学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科技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北京科技大学生物工程与传感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新材料与产业技术北京研究院名誉院长,生物工程与传感技术北京重点实验室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特聘教授,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临床生化部副主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张学记
1、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首席科学家,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1.1为甲方研发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1.2乙方负责指导甲方的技术开发和研制、培训科技人才、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1.3双方合作开展的具体研究项目,以项目合作协议的形式另行规定。
2、聘用时间
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开始起算至2020年10月31日止。
3、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履行如下权利和义务:
3.1为乙方提供科研平台及配套设施。
3.2为乙方提供生活配套设施。
3.3享有其他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4、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权利和义务:
4.1为甲方培养科技人才,发展科技项目。
4.2依据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补贴。
4.3根据贡献,经甲方评定,享受相应的津贴。
4.4对甲方工作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意见。
4.5享有其他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4.6每年累计在甲方工作1个月以上。
5、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科研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取得有关发明专利和相关产品批文。
6、保密责任
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6.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6.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张学记院士在化学生物传感器领域具有重要的国际地位和学术影响,2009年作为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进入北京科技大学工作,负责组建生物工程与传感技术研究中心,其在化学生物传感器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加速了我国化学生物传感器及其测量系统的研究工作,提升了中国在该领域研究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张学记院士受聘为公司首席科学家,将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传感技术作为物联网的核心技术之一,张学记院士在化学生物传感器领域的深厚造诣,将加速公司装饰物联网及相关上下游技术的研发,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装饰物联网生态系统,通过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抢占装饰物联网市场先机,符合公司向科技型企业升级的总体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公司聘任首席科学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