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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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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收益权
转让及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7-036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收益权

转让及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矿业”)通知,黄河矿业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收益权进行了转让并签署了相关合同,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甲 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6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乙 方:黄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金塔路与盘河路十字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二、《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乙方持有的本公司10,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的股票收益权(上述股票收益权指股票收益权的持有者享有的,在合同期限内基于标的股票的卖出收入;因标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等;标的股票产生的其他收入而产生的、获取上述全部收入的权利。)

2、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作为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票收益权的对价,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转让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实际转让价款以甲方实际支付到乙方收款账户的金额为准。

3、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期限

本合同项下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期限为42个月,自甲方将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划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2021年4月27日,乙方应在到期日当日13:00前,完成向甲方支付全部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

4、标的股票转让价款的主要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为担保黄河矿业履行其在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义务,黄河矿业与天风证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在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股票上设定天风证券为权利人的质权,将其持有的 10,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上述股权质押的质押登记手续目前正在办理。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河矿业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45,578,947股,占公司总股本43.52%。黄河矿业本次合计质押1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8.33%,占公司总股本的7.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河矿业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4,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4.21%,占公司总股本的41%。

四、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黄河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与天风证券签署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系自身资金周转需求。黄河矿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股票质押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7-03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一、将公司章程“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叁仟万元(93,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叁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壹拾元(1,253,684,210元)”。

二、将公司章程“第三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3,0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253,684,210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气化”)实施增资。

增资方案为:公司向黑猫气化一次性增资2,423,750,000元,增资形式均为货币出资,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增资价格为1元人民币(即1元/股)。

增资完成后,黑猫气化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433,750,000元。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并签署向黑猫气化增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和文件。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西黑猫

股票代码:601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L3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签署日期:2017 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黑猫”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黑猫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L305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

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6日

经营期限: 2007年01月16日至2057年0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97263405T

股东: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2.73%;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27.2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010-680853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代表的高端装备基金除持有陕西黑猫5.25%的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陕西黑猫发展前景的看好,为了支持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同时获取股票增值收益,通过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认购陕西黑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的高端装备基金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陕西黑猫的计划,若增持或减少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高端装备基金参与陕西黑猫的非公开发行,认购陕西黑猫A 股普通股股份共计65,789,473股,占陕西黑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2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4号)核准,陕西黑猫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3,276,836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高端装备基金参与陕西黑猫的非公开发行,认购陕西黑猫A 股普通股股份共计65,789,473股,占陕西黑猫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上述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高端装备基金持有陕西黑猫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陕西黑猫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内与陕西黑猫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止披露日止,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高端装备基金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陕西黑猫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 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

5.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如有)。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2017 年10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