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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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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7-025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物联网智慧交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叁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履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属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 2017 年11月 1 日在常州以书面方式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甲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eSIM低功耗模组,在国内的共享单车行业具有领先优势。

2、乙方: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是中国移动在江苏的全资子公司,是江苏地区移动通信主导运营商。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依托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在国内物联网技术的领先优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的技术优势,以及公司在国内领先的技术能力、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有桩共享单车、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和共享电动汽车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城市绿色共享出行体系,紧跟智慧交通的建设发展步伐,进一步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动物联网智慧交通建设。

(二)合作目标和内容

叁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民生、合作创新、科学发展”的原则,就物联网智慧交通政府公共自行车应用领域的建设方案规划、运营规划、管理模式创新等层面开展新产品开发、论证、咨询、项目建设与落地等方面的合作,为用户提供更高效、安全、便捷的绿色出行服务。

(三)其他事宜

1、叁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创造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软件代码、技术诀窍以及其他技术文档,由叁方依法共同享有相应权利。

2、各方对前述知识产权信息享有使用权并负有保密义务,非叁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所涉及的系统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本协议为叁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4、本合作期限为1年,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叁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履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截至本公告日,叁方的具体合作尚未实际开展、未就具体事项进行有关的可行性论证,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配备相应人员。

3、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因此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亦尚未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的在于加快公司有桩共享单车、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和共享电动汽车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城市绿色共享出行体系的建设并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优势,本次合作如能成功,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物联网智慧交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